“橡皮锤、测距仪、内存条、他人身份证、多部手机”,看着矫某某包内的东西,公安民警充满了疑惑,经询问得知,这些物品竟然是矫某某实施诈骗的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矫某某自2017年9月份开始和孙某某辗转全国各地,通过分工扮演快递的寄件方和收件方,使用他人身份信息、电话卡等方式邮寄快递,在寄完快递、申请高额保价后,收件人收到快递后立马使用橡皮锤故意毁损,之后便与快递公司申报高额保价,骗到快递保价费后,矫某某和孙某某便平分,通过上述诈骗方式,矫某某和孙某某共骗得91007.49元。
日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矫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