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对被告人贾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支持公诉,该案是东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首例申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为充分查明案情,针对被查获车辆是否确系犯罪嫌疑人贾某某驾驶这一事实及主要焦点,本院申请、通知本案两名侦查人员就查获经过等细节问题出庭作证。检察官、辩护人、审判人员分别对侦查人员进行询问,并就查获经过以及是否有代驾人员进行驾驶,进行了充分质证和辩论,对查明案件关键事实,案卷中的证据瑕疵起到了关键作用。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有利于强化公安机关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引导侦查人员主动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同时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增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申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是我院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