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今天检察官带你了解一下我们的刑事执行检察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检察监督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旨在保障社区矫正依法规范进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1.交付执行环节的监督
通过查阅交付执行法律文书,核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信息等方式检查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是否按时、准确送达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是否依法及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漏送、错送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的情况;矫正对象是否按时报到等,监督刑罚交付执行活动是否合规合法。
2.社区矫正管理环节的监督
检察官通过常态化检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司法所等社区矫正执行场所,通过查阅矫正档案,查看信息化监管平台,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矫正对象等人谈话,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是否依法服从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进行管理。
3.教育帮扶环节的监督
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心理辅导、社会适应性帮扶等措施是否依法开展,内容是否合法合理有效。核查在矫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维护在矫人员的合法权益。
4.变更执行环节的监督
重点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奖惩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证据是否充分;收监执行活动是否及时、规范(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鉴定意见的审查);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手续是否依法办理;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5.发现职务犯罪线索
在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或其他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的,依法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或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其他社区矫正活动中应予监督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