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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惕高利诱惑,守好钱袋子
时间:2025-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诈骗,从不是遥远新闻里的冰冷词汇,而是正以更隐蔽的姿态,潜入我们日常的每一处细缝,正如社区宣传栏里警示的“虚假投资”、“稳赚不赔”的高额理财骗局

案情回顾

2025年6月13日李某报警称:2025年4月26日开始至今,其在抖音获知投资炒股的信息,后在白某的引导下进行炒股,先后给白某转账40余万元,在充值成功之后,无法提现发现被骗。经查,被骗款项被转入犯罪嫌疑人张某的银行账户并取现获利500元,张某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

本案警示我们,诈骗的得逞,往往是骗子精准抓住人性的弱点而进行的一场“心理围剿”,面对低投入高回报、免费领取福利等诱惑被短期的利益冲昏头脑,从而让人一步步陷入深渊,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人生的遗憾,愿我们都能带着这份警惕与清醒,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让诈骗的阴影无处遁形,让安稳与安心成为日常最坚实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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