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的电缆,一头连着工程进度,一头连着法律红线。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利用身份便利“蚂蚁搬家”式盗窃,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在建工地电缆被盗案提起公诉,两名“内鬼”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人还在工地,心已经“偷”了
2025年春季,东胜区某在建工地宿舍楼正在安装门窗。工人夏某、朱某在干活时,无意间发现宿舍楼管道有间大量已经铺设好的铜制电缆线。看着这些值钱的“铜疙瘩”,二人动起了歪心思——来钱快,还不容易被发现。
夏某二人利用自己可以自由出入工地的便利,使用液压钳、剪刀等工具,趁人不备将电缆线剪断、剥皮,再偷偷运出工地,卖到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尝到甜头后,他们胆子越来越大,多次作案,俨然把工地当成了“自提仓库”,所得赃款十万余元也被二人尽数挥霍。
然而,再狡猾的“内鬼”也逃不过警惕的眼睛。就在两人又一次准备下手时,被工地管理人员当场发现,随即案发。 目前,该案已移送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以案说法:罪与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的,构成盗窃罪。本案中,夏某、朱某二人多次实施盗窃,已符合入罪条件。此外,如果盗窃电缆的行为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还可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检察官提醒:警钟长鸣,守法为先
施工人员:
要踏踏实实干活,清清白白做人。
盗窃公私财物,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还会触犯刑法。一旦留下案底,不仅自己身陷囹圄,还可能影响子女未来的升学、就业和政审。
施工单位:
· 严格内部人员管理,落实出入登记制度;
· 重点部位安装监控,做到无死角覆盖;
· 建立材料每日盘点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核查;
· 一旦发现财物丢失,第一时间报警,切勿私了。
废品回收经营者:
· 依法合规经营,认真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 仔细核查物品来源,保留交易记录;
· 坚决杜绝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