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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升学无“捷径”!轻信人脉办事,多名家长接连被骗
时间:2026-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不少家长四处打听、托人帮忙。可正是这份迫切的升学心情,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精心编织出一场场“升学骗局”,让期盼变失望,真心换损失。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康某因离异后生活拮据、身负债务,便动起了骗取钱财的歪心思。

他抓住家长急于为孩子择校、转学的心理,对外大肆谎称自己熟识教育系统领导,有内部人脉、特殊渠道,可以帮忙办理鄂尔多斯市内普通高中入学、转学事宜。

多名家长信以为真,主动委托康某帮忙办理孩子升学,并向其交付办事费用。可康某拿到钱款后,从未对接、推进任何入学转学事宜,所有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与偿还债务。即便案发前对部分被害人进行少量退款,仍给多个家庭造成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

经查,康某此前曾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明知违法却屡教不改,再次铤而走险实施同类诈骗,主观恶性较深。以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代办入学、转学的人脉关系,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有诈骗前科、屡教不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检察官提醒

中小学、普通高中入学、转学全部遵循公开、透明、统一的官方政策流程,不存在私人疏通、内部特批、花钱插队的“捷径”。

广大家长切勿因升学焦虑轻信所谓“熟人代办、内部名额、人脉办事”的说辞,不要私下大额转账、现金交费。一切升学事宜,务必以教育部门、学校官方通知为准,擦亮双眼,谨防受骗。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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