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和有力推进我院“两个强化年”活动的实施,2018年4月18日上午9时,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察小组,事先不通知,以旁听人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庭审现场,对我院公诉人员出庭行为是否规范进行专项督查。一是强化庭审纪律作风督察。对公诉人员在开庭过程中是否准时到位、是否存在着装不规范、精神不振、坐姿不端、随意走动等问题进行全程督察。二是强化对公诉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的督察。主要对公诉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案情是否熟悉、举证是否充分进行督察。三是对公诉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进行督察。主要对公诉行为是否文明规范、声音是否铿锵有力、法庭辩论是否思维缜密和有理有据进行督察。
通过以上督察举措,提升了我院公诉人员的出庭公诉水平和综合素养能力,进一步展示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85号,邮编:017000,0477—12309(举报电话)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