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5月27日上午,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学习。全体检察人员齐聚一堂,共同学习民族团结知识、领会政策精神,凝聚起维护民族团结、共促社会和谐的检察力量。

领悟团结要义,凝聚奋进共识。授课人首先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嵌入点,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实际,阐释了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强调民族团结不仅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更关乎每一位群众的幸福生活。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多元文化的交融碰撞,维护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守护正义的重要使命。
解读政策法规,明晰行动指南。围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解读了党的民族政策核心内容,重点介绍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方针政策。明确了检察机关在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打击破坏民族团结违法犯罪行为中的职能定位。
践行检察担当,护航团结发展。针对检察人员如何在履职中维护民族团结,会上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将民族政策融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民族因素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深化司法为民,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通过双语普法、上门听证等方式,打通服务各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协作联动,主动与统战、民委等部门沟通配合,共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会后,检察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贯穿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法律监督中,用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