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一
宁夏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成功提起诉讼
近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对周某等七人、张某某等五人、周某某等四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系列案件成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启了宁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提起诉讼的“破冰之旅”。
这三起案件均系西夏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经公诉部门办案人员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涉案林地生态破坏严重,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线索,遂向民行部门移送涉案证据材料。经西夏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调查核实发现,涉案林地位于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属于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犯罪嫌疑人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致相关林地生态破坏严重,截止目前,被毁林地仍未进行恢复治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经依法履行诉前程序,西夏区检察院决定向西夏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二
贺兰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诉前
检察建议全覆盖
贺兰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奶业养殖场通过铺设的暗管违法排污,致使被污染地方公益林树木大面积死亡。该问题虽经举报人孙某某分别于2016年10月和2017年6月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污染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贺兰县检察院实地查看调查取证后,经审批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于2017年10月12日向贺兰县环保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某奶业养殖公司停止非法排污行为,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接到检察建议后,贺兰县环保局于2017年11月8日对养殖场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死亡林带树木的补种工作。贺兰县检察院其后对整个整改过程全程予以了监督。目前,该养殖场积极缴纳了罚款,并已补种柳树、杨树约2000余株。同时贺兰县检察院依法对养殖场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立案调查,养殖场负责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来源:法制网、最高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