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时发现,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经社会风险评估,我院认为婚姻双方当事人存在情感和经济方面的纠葛,矛盾根源未彻底消除,仍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为深化溯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我院积极开展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

一、刚柔并济开展矛盾调解
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训诫,对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性进行释法说理。同时组织当事人双方,针对他们离异后孩子抚养问题、情感纠纷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耐心开导和疏通,双方都表示以后会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同时也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升级。
二、多方联动建立联合调解机制
我院在案件办结后,立即向当事人所居住小区的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辖区派出所发出工作函。协商成立专项调解组,由社区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和检察院承办人共同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调解方案。重点对当事人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子女抚养探视问题争议进行调解,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情感疏导与法治教育。
三、制定动态管控措施扎实命案防控
将当事人纳入重点走访清单,每月至少上门走访1次,畅通求助通道。同时建立家庭纠纷台账,随时记录跟进,组织双方参加社区心理辅导课程。发现矛盾升级迹象时,立即启动“检察-公安—社区”三方应对机制。在辖区开展“反家暴+命案防控”专题法治宣讲,综合管控,开展命案防控工作。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将“治罪”与“治理”并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用心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