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餐饮行业发展迅速,通过网络平台下单,逐渐成为消费者的主流消费方式,网购在为消费者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需要消费者谨慎选择放心商家进行消费。
近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网络平台的餐饮商户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网络餐饮服务商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店铺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的食品安全档案信息,其中,不公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商家信息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随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网络平台商家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问题要求商户立即整改,同时与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履行资质审查、规范信息公示等程序,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公益诉讼促进网络餐饮行业安全发展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加强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为保障食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