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至25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检察教育“轻骑兵”讲师团在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上门送训”活动。此次送训活动以“订单式培训+案例化教学”方式,量衣体裁为基层检察人员进行答疑解惑。形成了“理念共融、经验共享、发展共进”的良性生态,激活了东胜检察业务新动能。

此次活动涵盖政治理论、刑事检察业务、检务督察业务、宣传稿件写作等多方面。开班仪式上,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副院长、副教授鲁坤详细介绍了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培训目标以及培训课程。并以“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题,从中国法治建设历程、新时代检察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方面进行了生动透彻的讲解,全体检察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入理解,对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也有了深刻认识。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邹利伟就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疑难问题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大量真实案例分析,深入讲解了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为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准确把握和依法打击该类犯罪提供了有力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处江超以“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与理解”“检务督察部门关于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的思考与探索”开展授课。课上江超老师围绕“三个规定”主要内容、从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视角看“三个规定”的价值作用等五个方面展开讲解,结合实际案例解读了在落实“三个规定”制度过程中的问题,这为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于莹莹以“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为题展开授课,从如何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新闻写作注意事项、检察日报的正确打开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述,并对我院宣传工作进行了精准指导,为下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送训为契机,持续提升“三全式”培训的精准度和“三真式”实训的实效性,加快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