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安排,对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工作。
一、合理安排部署,明确监督职责
在专项检察工作开展之前,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进行分析和学习,同时就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执行和民事执行领域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组织部门人员对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明确检察内容,制定出专项检察台账,为本次专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2022年以来的交付执行台账为基础,与法院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进行相关数据沟通,排查出重点案件。针对重点案件,调阅东胜区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案卷,就有案不立、超期立案、超期执行、执后不缴等方面进行监督。将存在问题的案件统一录入检察台账,对违法类问题进行反馈,并向东胜区人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常态监督检察,巩固监督成效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检察活动,发现问题三大类、六小类。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就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保持监督常态化,督促整改。同时定期查阅财产刑执行案卷,及时发现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