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推动驻派检察工作为主线,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深挖检察侦查线索,积极探索“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新模式,多措并举推动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强看守所派驻检察。认真落实《第五检察厅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日常检察,夯实派驻检察基础。驻所检察人员充分发挥在押人员检察台账、交付执行台账和社区矫正人员台账等“三本台账”作用,定期与监管人员谈心谈话,主动及时发现刑事执行监督信息和线索。同时完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协同工作机制,注重贯通派驻监督与纪检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及其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高质效推进看守所巡回检察。按照《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用好巡回检察工作指引和工作手册,同时按照市检察院4323工作机制,统筹采取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等四种方式,推动巡回检察更加规范开展。在看守所巡回检察过程中,注重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中的深层次问题,把发现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和职务犯罪线索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切实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工作实际,从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的内容、监督重点、职责界限、监督方式等方面突破创新,释放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内生动力的同时为检察侦查工作拓宽线索来源,助推刑事执行检察高质量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