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东胜区某局怠于履行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职责案、东胜区某委员会怠于履行社区医院监管职责案、东胜区某局怠于履行为老服务餐厅监管职责案、东胜区某局怠于履行社区老年助餐点厨房食品卫生监管职责案、东胜区某政府怠于履行禁牧监管职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7月18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的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蔓、刘捷
电话:0477-8187702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