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谭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存疑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吴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存疑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赖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法定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1日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28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广伟、陈思思
联系电话:0477-8187736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28日